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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戲業各式法律訴訟案例大公開:複雜權利關係,金錢與商譽糾紛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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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戲帶給玩家歡樂,背後卻暗藏殘醋的現實爭鬥。遊戲產業充滿複雜的權利關係,業者無不極力爭取最大利益,難免與個人或團體交惡,進而導致金錢與商譽的糾紛,甚至必須上法庭來一決勝負,將業界鬧得風風雨雨。本文將會列出遊戲業具代表性的法律訴訟案例,介紹雙方的幕後背景與糾紛原因,以及最後的訴訟結果。

    乒乓球官司

    1972年,惡名昭彰的開發商Atari推出乒乓球遊戲《Pong》,這款現在看來陽春至極的遊戲在當年可是大放異彩。沒過多久,開發商Magnavox的創始人,拉爾夫.貝爾(Ralph Baer),指控Atari創始人之一的諾蘭.布希爾(Nolan Bushnell),抄襲他們的乒乓球遊戲《Table Tennis》。《Table Tennis》和《Pong》兩款遊戲的畫面幾乎一模一樣,而《Pong》慢了好幾個月才推出,Atari這下有大麻煩了。

    這場官司拖了好幾年,直到1976年Atari付了一大筆錢跟貝爾和解,宣布Magnavox可以分享《Pong》的權利金,貝爾才宣布撤告。這場官司讓Atari元氣大傷,導致後來《E.T.外星人》遊戲版的悲劇,最後倒楣的還是玩家。

    ▲ 紅遍一時的乒乓球遊戲《Pong》。

    ▲古早玩家玩《Pong》的景象,充滿古味。

    小精靈風波

    80年代早期,開發商Namco的《小精靈》在大台主機紅透半邊天,讓玩家陷入吃豆子與鬼捉人的無限回圈。後來Atari取得遊戲移植權,將小精靈移植至自家主機Atari 2600。另一方面,Magnavox在飛利浦的主機Videopac上面推出一款與小精靈非常神似的遊戲《小不點》,Atari自然非常不爽,便指控小不點抄襲小精靈的創意,隨即與飛利浦展開法律訴訟。

    最後法院宣判Atari勝訴,小不點必須完全下架並禁止販賣,成為遊戲軟體抄襲爭議官司的濫觴。(前面的乒乓球官司因為撤告所以官司不成立)

    ▲ 《小精靈》讓遊戲產業突飛猛進。

    ▲ Atari版的《小精靈》,畫面大幅劣化。

    ▲《小不點》畫面與系統與小精靈頗為神似。

    環球影視的大烏龍

    《大金剛》是80年代初期的神作之一,不僅造就了大金剛與瑪莉歐這兩位經典人物,也讓任天堂的聲望紅透半邊天。任天堂利用大金剛的聲勢,推出各式各樣的大金剛周邊產品,版稅與權利金如雪花般落入任天堂的口袋。1982年,任天堂收到環球影視的傳真,指控大金剛抄襲他們的電影《金剛》,任天堂必須銷毀所有大金剛產品,還得把權利金全部交出來。

    任天堂隨即招集律師團商討對策,計畫砸大錢與環球影視和解,並請求環球影視再給他們一點時間研討和解內容。環球影視認為任天堂已無計可施,便答應了。1個月後,雙方律師團對壘,任天堂卻悍然宣布「拒絕和解」並終止會談。環球影視氣壞了,立刻上法院控告任天堂,準備將這個目中無人的日商告到脫褲子。

    經過幾年的訴訟,美國法院宣布任天堂勝訴,理由是環球影視「沒有」金剛的版權。環球影視必須賠償任天堂180萬美金來彌補其聲譽損害,還得吐出從其他廠商那裡拐到的大金剛權利金,簡直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 80年代初期的神作《大金剛》。

    ▲《大金剛》大台主機的機台風貌。

    任天堂對抗盜版遊戲

    80年代晚期,任天堂的紅白機在市場上一枝獨秀,相關遊戲銷售長紅。然而任天堂對第三方開發商可說是極盡挑剔之能事,限制他們每年只能推出5款遊戲,遊戲還必須在紅白機上獨佔2年。「這些措施是為了確保遊戲能夠達到應有的水準」任天堂這麼表示。即使廠商想製作沒授權的遊戲,也會被主機上的防盜晶片給限制住,令廠商們恨得牙癢癢。

    1987年,Atari分支的開發商Tengen跟任天堂商量,希望能夠解除繁瑣的規定,卻被任天堂嚴詞回絕。Tengen隨即走上歹路,找上美國智慧財產局,取得任天堂防盜晶片的設計圖,設計出破解機制,這麼一來就可以製作沒授權的遊戲。

    任天堂聽到風聲後,立刻控告Tengen侵害其專利權。結果任天堂勝訴,Tengen必須回收未經授權的卡匣,還來不及靠盜版大發利市就被阻止。Tengen只好放棄任天堂平台,改往SEGA的主機上發展。

    真人快打的場外法律戰

    1997年,美國少年諾亞.威爾森(Noah Wilson)被摯友拿餐刀刺入胸部並割斷大動脈,隨即一命嗚呼。威爾森的母親哀痛欲絕,認為兒子的摯友是因為沉迷於《真人快打》而導致暴力傾向,最後造成這場悲劇,隨後一狀告上法院,指控開發商Midway必須出來為這件事負責。不過法院認為威爾森的死和遊戲沒有關連,不應為此傷害廠商的遊戲製作自由,宣判Midway無罪。

    ▲真人快打系列因暴力風格而惹來官司。

    人物登場也要付錢

    當年的知名童星,歐森雙胞胎姊妹旗下的公司「雙星娛樂」曾與開發商Acclaim合作,替這位雙胞胎製作相關遊戲。2003年,Acclaim宣布與雙星娛樂拆夥,並取消原本的遊戲開發計畫。隔年,雙星娛樂的律師指控Acclaim,認為Acclaim搞砸雙胞胎的名聲與遊戲前景,要求Acclaim賠償17.8萬美金的人物權利金。最後Acclaim如數賠錢給雙星娛樂,還多付30萬美金作為取消遊戲計畫的精神補償。

    ▲歐森雙胞胎曾經推出一系列的遊戲。

    遊戲躺著也中槍

    2005年,美國的阿拉巴馬州發生一起襲警案。一個偷車賊在作案時被被警察逮到,隨後奪走警察配槍,射殺了兩位警察與一位車輛調度員。這起案件受到社會矚目,律師傑克.湯普生(Jack Thompson)隨即前往法院控告Rockstar Games與Sony,理由是他們開發的遊戲《俠盜獵車手:罪惡城市》裡面有竊車與襲警的場面,可能就是導致這樁襲警悲劇的原因。

    阿拉巴馬州的最高法院認為,即使遊戲內容有爭議,仍然受到美國憲法的言論自由所保障,駁回了湯普生的指控。

    ▲傑克湯普生抨擊《俠盜獵車手:罪惡城市》。

    盜版的代價

    2009年,澳洲人詹姆士.伯特(James Burt)買了一套遊戲《新超級瑪利歐兄弟Wii》,並將遊戲上傳至網路供人下載,5天就被下載超過5萬次。任天堂注意到這個情況,指控伯特侵害其智慧財產權,要求賠償盜版所造成的損失150萬美金,以及相關的出庭費用10萬美金。換言之,伯特等於替5萬個人購買這款遊戲,真是難為他了。

    ▲ 任天堂對盜版的態度是絕不通融。

    這個字只有我能用

    提姆.蘭戴爾(Tim Langdell)是開發商Edge Games的創始人,對「Edge」一詞有無比的狂熱,取得Edge一詞的商標權後還不滿足,還想阻止其他人使用Edge。從早期Namco的《刀魂(Soul Edge)》、Mobigame的《Edge》、EA的《倩影特務(Mirror's Edge)》、遊戲雜誌《Edge》,蘭戴爾都曾經去函要求他們改名,不然就會控告他們侵害權益,有沒有這麼誇張的事!

    蘭戴爾為了名稱一事持續鬧出風波,讓Edge Games的聲望直直落,各地法院被弄得不堪其擾。2013年底,忍無可忍的加州法院宣布取消蘭戴爾對Edge的所有權,讓美國廠商鬆了一口氣。然而蘭戴爾在其他國家仍然有Edge的使用權,看來Edge的官司仍然有得打。小心,如果你的作品名稱包含Edge這個字,蘭戴爾就可能將你送上法庭喔。

    ▲提姆蘭戴爾對Edge一字執著無比。

    ▲ 日版的刀魂遊戲名稱為Soul Edge。

    ▲美版刀魂改名為Soul Blade,都怪蘭戴爾。

    ▲《倩影特務》順利保有遊戲名稱的Edge一字。

    ▲ 《Edge》是美國的代表性遊戲雜誌。

    玩音樂也會吃官司

    2007年,音樂遊戲《吉他英雄安可:80年代》以昔日的搖滾名曲為號召,吸引老玩家前來共襄盛舉,卻因為曲目糾紛而鬧出風坡。該時代的知名搖滾樂團「The Romantics」對開發商Harmonix、經銷商Activision,與批發商RedOctane提出告訴,認為這款遊戲盜用了他們的歌曲「What I Like About You」。某些樂迷還指出,遊戲使用的歌曲的確和原曲非常相似,遊戲廠商這下不妙了。

    Activision對這場官司顯得老神在在,在法庭上出示這首歌曲的翻唱授權書,證明自己站得住腳。The Romantics改指控這首翻唱歌曲與原曲過於相似,應被視為剿竊行為;Activision則是向法院申請預防性禁制令,防止別人用官司干擾遊戲發行。最後法院作出簡易裁決,判決The Romantics敗訴,並指出The Romantics無權干涉Activision的翻唱自由。與其花時間打官司,不如專心把歌給唱好。

    ▲《吉他英雄安可:80年代》帶領玩家重溫昔日名曲。

    遊戲引擎惹出大麻煩

    2007年,開發商Silicon Knights的新作《無間戰神》打算使用Unreal 3繪圖引擎,但是Silicon Knights沒有專心開發遊戲,反而跑法院控告提供引擎的Epic Games,理由是「引擎太爛導致他們遭受損失」。Epic Games不甘示弱,反控Silicon Knights沒有支付引擎權利金。

    法院於2012年宣布Epic Games勝訴,指稱Silicon Knights侵權並盜用商業機密,必須賠償445萬美金,還得銷毀所有侵權的資料庫與檔案,以及開發到一半的5款遊戲程式。Silicon Knights不死心地重啟官司,直到2014年,法院第4次駁回Silicon Knights的上訴,並判決Silicon Knights必須額外支付470萬美金的訴訟開銷。

    一連串的官司總共讓Silicon Knights必須賠償超過900萬美金,這還不包含沒推出新遊戲所造成的隱性損失,創始人因此被迫離職,原本的遊戲開發計畫《無間戰神》與《X 戰警:天命》分別由微軟與Activision扛下來。Silicon Knights後來試著重組卻失敗,只好在2014年5月宣布解散。開發商不認真開發遊戲,跑去跟別人打官司,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嗚呼哀哉。

    ▲《無間戰神》開發者從Silicon Knights改成微軟。

    ▲ Silicon Knights一度試圖重組,卻逃不了破產命運。

    ▲ Epic Games樹大招風,提供引擎還得被告。

    ▲ 開發商Acclaim的奇特作風引來許多人抨擊。

    線上遊戲好玩也有錯

    2010年,夏威夷的克萊格.史摩塢(Craig Smallwood)控告南韓的開發商NCsoft,指出他們旗下的多人線上角色扮演遊戲《天堂2》具有成癮性,讓他在2004年至2009年之間花了20000小時以上來玩遊戲,造成他對遊戲的強烈心理依賴,讓他無法執行正常的生活作息,包含無法起床穿衣,以及無法與家庭與朋友溝通。

    出乎意料的是,NCsoft在這場官司中居然落居下風,理由是他們沒盡到提醒玩家遊戲成癮的義務。這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司法爭奪戰還在進行中,無論結果為何,都會對後來類似的判決產生影響,我們就等著看好戲吧。

    ▲《天堂2》太好玩,讓許多玩家廢寢忘食。

    ▲ 線上遊戲通常不會加註警告成癮的標語。

    別把我做進遊戲裡

    2009年,兩位前大學運動員,愛德.歐巴農(Ed O’Bannon)與山姆.凱勒(Sam Keller)上法院控告開發商EA,指控EA沒有支付他們肖像權,擅自將他們的造型做進《NCAA美式足球2014》。後來EA與這兩位球員進行場外和解,支付一筆錢來換取撤告。

    禍不單行的是,NCAA聯盟也於2013年宣布調整授權方式,授權範圍大幅縮小,每個學校有各自獨立的授權。EA認為NCAA的授權太過囉嗦,與部分學校的授權協商又談不攏,索性宣布以後將不再開發NCAA的相關遊戲。大家都想多賺一點,結果變成一毛都賺不到,這種結局恐怕是玩家們始料未及的。

    ▲ 《NCAA美式足球2014》成為系列的絕響。

    ▲ 更改規則後,NCAA聯盟的授權難度大為提高。

    碧昂絲害大家喝西北風

    碧昂絲是個知名歌星,如果拿她來做遊戲,一定很有賺頭。開發商Gate Five就是抱著這個念頭與碧昂絲合作,打算替她開發一款專屬歌舞遊戲《碧昂絲巨星魅力》,並於2010年4月和碧昂絲簽約。同年12月,碧昂絲認為Gate Five給的權利金不夠多,便跟Gate Five要求一大筆權利金,而Gate Five付不出來。碧昂絲隨即取消與Gate Five的遊戲合作計畫,導致Gate Five公司財務惡化,不得不在聖誕節前裁掉70位員工。

    Gate Five於2011年上法庭控告碧昂絲惡意違約,並要求1億美金的賠償(據說這個金額是他們估計遊戲順利推出的營利,挺樂觀的嘛)。2013年,碧昂絲與Gate Five和解,這場官司跟著無疾而終。歌星與遊戲開發商理應帶來希望與歡樂,卻在法庭上你爭我奪,這就是現實啊。

    卷軸是我的!

    2011年,上古卷軸系列的開發商Bethesda前往法院,控告《當個創世神》的開發商Mojang,理由是他們的新作《卷軸》與上古卷軸系列撞名。這場官司聽起來匪夷所思,卻是千真萬確的事。Mojang先跟法院申請了一份中間禁制令,確保《卷軸》的開發計畫不被封殺;後來又與Bethesda達成和解,放棄《卷軸》的註冊商標,保留卷軸的遊戲名稱。為了這種芝麻小事大興訴訟,Bethesda似乎有些過於神經質。

    ▲Mojang的代表作品《當個創世神》。

    法律訴訟是危險的兩面刃

    遊戲開發商會不計代價維護自己的權益,無論對象是侵權的廠商,還是盜版的玩家,利益談不攏只能用法律訴訟來解決。開發商的作法無可厚非,可是法律訴訟是曠日廢時的兩面刃,一個沒弄好就會搞得元氣大傷,甚至落得關門大吉的下場。而且無論訴訟結果為何,難免影響遊戲開發進度,進而傷害名聲與實績,很危險呢。

    說難聽一點,法律訴訟就是一個大型的潘朵拉盒子,裡面上演著廠商們爭權奪利的醜惡戲碼-侵權、盜版、仇恨、忌妒、栽贓,種種危險要素就在法庭幕後波濤洶湧地翻滾。我們就將這些事情一笑置之,專心享受遊戲的樂趣,法律訴訟的無聊戲碼就交給當事人去煩惱吧。

    關於Pong

    這別看這款乒乓球遊戲其貌不揚,他可是最早期的大型主機遊戲之一,第一款出名的大型主機遊戲,帶動遊戲產業的元老級功臣。Pong於1975年冬季推出家用主機版(一台附上兩個轉輪的遊戲主機),同樣是大受歡迎。許多開發商紛紛推出類似的遊戲(當然都是盜版),使得遊戲界掀起一股桌球風潮。

     

    《E.T.外星人》遊戲版的悲劇

    時間回到筆者還在吸奶的1982年,主機Atari 2600上面一堆爛遊戲,讓Atari的業界龍頭聲望搖搖欲墜(當年的任天堂還不成氣候)。為了挽回聲譽,Atari決定將當年超熱門的電影《E.T.外星人》改編成遊戲,打算趁著聖誕假期大撈一筆。這款同名遊戲只花了6星期開發便倉促上市,成為遊戲史上最恐怖的災難,玩家被爛翻天的內容氣到吐血,成為搞垮Atari的致命一擊。這款遊戲還能賣出150萬套,也就是說他毀了無數孩童的聖誕節,太可怕了!

     

    Atari版小精靈的下場

    Atari的小精靈於發售1年後賣了700萬套,成為當時銷售量最高的遊戲,然而這款移植作的表現超爛,甚至比小不點的遊戲表現還要差,被玩家罵到狗血淋頭。贏了官司卻輸了聲譽,Atari你看看你!

    歐森雙胞胎

    美國加州出身的童星,兩人出生9個月就進入演藝圈,隨即大紅大紫。為了不讓兩人的雙胞胎身分曝光,製作單位刻意將兩人在演出名單的名字寫成「瑪莉-凱特與艾希莉.歐森」(Mary Kate Ashley Olsen)。歐森雙胞胎的星路越走越順,在遊戲、服裝與化妝品市場皆有斬獲,還入選了好萊塢星光大道,成為時尚界影響力最大的女性之一,簡直就是人生勝利組。

    罪惡城市

    俠盜獵車手系列的第一款外傳,以美國邁阿密為舞台。故事描述主角剛蹲完15年的苦牢,出獄後便重操舊業,與邁阿密的中國與日本黑幫合作幹壞事,後面再把自己的老大給做掉,真是個爛咖。筆者架上有這款遊戲的盒裝原版,當年只玩幾小時便束之高閣,理由是:主角太醜。

     

    ▲Mojang放棄《卷軸》的註冊商標。

    關於Midway

    Midway成立於80年代末期,是美國早期的主力經銷商與開發商,相當於現在的EA。Midway藉著代理遊戲《太空侵略者》而成功站穩遊戲市場,一度是大台主機的龍頭廠商,在2000年被評定為第4大的經銷商。2000年後的Midway受到網路泡沫化、遊戲叫好不叫座、以及一連串錯誤政策的多重打擊,市值急速萎縮,最後於2009年宣布破產,旗下的遊戲版權大部分被華納兄弟給買走。昔日的經銷龍頭就這樣黯然淡出業界,令筆者感慨無比。

    刀魂的改名

    刀魂在日本創下熱潮後,Namco隨即將遊戲代理至美國,卻碰上蘭戴爾的找碴。Namco為了息事寧人,索性將美版改名為《Soul Blade》。據說後來Namco將系列改名為劍魂(Soul Calibur),部分原因是為了不讓蘭戴爾再來找麻煩。

    倩影特務差點要改名

    當EA將新作定名為倩影特務(Mirror's Edge)後,蘭戴爾不意外地找上門來,指控EA侵害他的權益。不過EA可不是被嚇大的,不僅堅持擁有遊戲的命名權,同時向法院提出訴願,要求法院終止蘭戴爾對Edge一字的所有權。蘭戴爾則是聲稱自己才是倩影特務的名稱權利者,戲稱他們的法律行動「只是在拖延時間」。最後法庭決定站在EA這一邊,並廢除蘭戴爾對Edge一字的所有權,EA你總算做了一件好事。

    蘭戴爾的Edge爭議落落長

    蘭戴爾對Edge的執著已經到了病態的程度,相關訴訟事蹟罄竹難書,簡直可以再寫一篇特別報導了。有機會筆者會整理這些官司,給大家看開開眼界。

    關於NCsoft

    韓國最負盛名的網路遊戲公司,成立於1997年,代表作為天堂系列與激戰系列,與台灣的遊戲橘子合作成立子公司「吉恩立」。NCsoft打過各種官司,包含控告前員工竊取遊戲程式碼、跟其他開發商爭奪專利、以及理查蓋瑞特(創世紀系列生父)的損害求償。想成為大公司不僅實力要夠,還要會打官司才行。

    關於Mojang

    Mojang於2009年創立,創立者為《當個創世神》的設計師,馬庫斯.佩爾松(Markus Persson),總部位於瑞典的斯德哥爾摩。Mojang為了確保遊戲理念而不開放投資,婉拒了包含臉書在內的投資提案,卻在2014年9月被微軟以25億美金收購。問題果然出在價碼上嗎?

    ▲馬庫斯佩爾松,Mojang的創始人。

    用《雷神之鎚3》一決勝負

    Mojang與Bethesda進行名稱官司的時候,佩爾松曾經開玩笑地指出,他願意與Bethesda來挑《雷神之鎚3:競技場》,並用遊戲勝負來解決這場糾紛。如果真的這樣就有好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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