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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速25公里! 電動車有「閃電標章」才合格

    發表時間:
    • 2015-02-14 19:47:40 




    電動車因為時速規定在25公里以下,車重不能超過40公斤,因此不須要駕照,或是戴安全帽騎乘,但有些業者私下改車,或是沒有通過檢驗,車速飆過30公里以上,租車時也沒有提供保險,或講解安全規範,警方提醒,要是發生意外,沒有保障得不償失。

    電動自行車不用腳踩,不費力又能享受兜風快感,假日民眾騎單車出遊,但也有人偏愛這種更省力的選擇。

    騎乘民眾:「就是覺得還滿新奇的,所以就租租看,有沒有任何安全提醒?沒有。」

    儘管新奇,不過有些業者似乎忽略安全問題,承租時沒提醒民眾注意事項,畢竟電動車速度較快,穿梭在人群車陣中,恐怕更容易發生意外,依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最高不可超過25公里,車重40公斤以下就可以不需要掛牌,合法使用,但業者都有遵守規定嗎?

    騎乘民眾:「業者有沒有說這時速最快多少?沒有耶,那你知道嗎?好像大概30幾吧!」

    有些車輛時速大概可達30公里以上,同時也沒有相關保險或是承租規範,民眾租車時,可多留意車上是否有閃電狀的「合法標章」,多一份保障。

    遊客:「比較像摩托車的感覺,小朋友應該不要,而且速度看起來滿快的看起來滿危險的。」

    畢竟自行車加上馬達動力,發生碰撞還是可能造成嚴重傷害,危險駕駛也能開罰,慢車酒駕可能吃上最高6百元紅單,之前就曾有民眾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回家,結果發生擦撞,被公共危險罪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