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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版務記名投票區

    發表時間:
    版務記名投票規定:


    一.需明確表示投票給誰及附上詳細原因
    其他+1或同上簡略回覆皆不計票視為廢票
    二.報名者至少需獲得十人以上給予支持票數否則視為淘汰
    視情況延期記名投票或再次重新開放報名
    三.若報名者超過四位人員進行記名投票
    最後皆有十人以上支持者將進行重新記名投票
    四.入選當然以最高票為主依序上架版副職位進行實習
    五.版副實習過程中若不適任有重大違規的話
    管理群及總版主有權直接下架視為淘汰

    範例
    支持:XXXXXX
    原因:XXXXXXXXXXXXXXXXXXX

    F。H(管理群問卷調查總評分數:75 分)
    1.在你的認知中版務工作範圍是什麼?
    設立版規,建立子版分類,檢查文章、禁止違規,好像還可以黑名單吧

    2.請舉出什麼樣的情況你覺得是筆戰了,如果你是版務會如何處理?
    其實我希望管的寬鬆一些,所以只要不是與本板無關的無意義文章、單純複製他人回文、灌水、商業性質廣告出現,沒有使用髒話或是人身攻擊,單純的互罵或是歧視字眼、還有政治、未經他人允許公布個人資料造成的版友間的"熱烈回應"。
    熱烈辯論其實並沒有關係,只要他們不多開好幾篇文章來辯,影響其他版友權利,就讓他們自由發揮。
    只要他們吵得激烈開始洗版加開好幾篇、鬧其他文章、影響其他人我才依版規黑名單處理。


    3.《狀況》有會員發表對版上任何不好的評價文時候,你會怎麼處理(未使用髒話、人身攻擊)(詳述)
    我會去詳細了解一下狀況,評價本來就該有好有壞。EX:回覆該文章取得問題的原因,私信問該會員原因

    4.《狀況》遇到不理性的會員因不滿你黑單他,不斷在留言版或發文攻擊你及辱罵你時,你要如何處理?
    如果我當時的處理是對的,社群的力量會站在我這邊,不過還是會向上回報給管理員(管理員不在就只能回報給總版主、總版務了)。

    5.《狀況》當版務因自己判斷錯誤而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時,你的作法
    先問問總版務、總版主如何處理並道歉,畢竟是自己經驗不足。

    6.《申論》加重黑單的刑期是否為預防違規最佳的選擇。
    不完全是,我希望能以短期的黑名單就可以完成最好的處罰,畢竟我最希望的是社群自治。
    第一次犯 1天
    第二次犯 3天
    第三次犯 看情況而定 最少7天  最多30天
    不過超過四次或是發現可能有多開分身來亂版的問題就只能向上呈報給管理員、總版務、總版主、甚至是請工程師查IP。


    以上是報名者的報名回覆填寫內容
    可提供大家投票參考~謝謝配合
    公開記名投票
    2015年 7 月 10 日 至 2015年  月  日 投票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