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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青春

    發表時間:
    二十五歲以前都還年輕吧?那麼下這個標題應該就不算是詐欺了。
    希望可以養成寫日記的習慣,不要再半途而廢了(雖然有時候真的忙到沒精力寫)。
    願,包含我最喜歡的數字之一的這年,一切安好。

    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