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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靈異事務所】出遊也遇鬼。

    發表時間:
    本文為【靈異事務所】續篇。

          你好,這裡是靈異事務所,只要有關靈異的事情,找我們就對了,你委託我辦事。

            本事務所專為鬼辦事,非鬼勿擾。


    規定

    1、私信投單。

    2、字數至少兩百,字色為黑,大小不變,注意符號要用全形,數字英文用半形。

    3、請在接文之前先看清楚其他人接的文章在接下去,且上下文要有連接性,除非劇情允許描寫個人情境。

    4、可創多角,但在創多角之前請確保自己的接文能力是否可以。

    5、不要搞失蹤,要暫離請到樓主個空請假,若一個星期未出現且未告知者,可能要跟你Say goodbye了。


    角單

    台星名:
    角色名:(限台灣,百家姓)
    性別:
    年齡:(最小需滿二十歲。)
    外貌:
    身高&體型:
    個性:
    個人習慣:
    其他:(另外想補充的)
    職位:(辦公室人員&執行人員,男強迫為執行)

    主要人物

    事務所老闆——李亞綸

    事務所支援——李若閻


    事務所執行人員——林宥霆顏培、林崇元(NPC )

    事務所人員——潘郁、林宇昕(NPC )。

    事務所看門狗兼寵物——塔塔、球球。



    章節
    序、五年前。
    委託案件一、肢體拼湊。
           委託者:兩名年輕女子。
            死因:局部肢解。
            備註:
           兇嫌為二十八歲男子,經常戴著黑色鴨舌帽。
            出沒地點於郊區,時間不定,仍繼續尋找年輕女子進行下手,兇嫌都在夜晚出沒,專抓年輕貌美的獨行女子。
    委託案件二、地窖囚禁。
            委託者:一名十八歲少女。
            死因:長期折磨虐待而死。
            備註:
           兇嫌為三十六歲中年男子,長相斯文,帶著一副無框眼鏡。
            經常出沒於公寓附近的咖啡廳、小吃店、五金行,通常都是晚間八點以後才會回到公寓住處。
    特別章節、能不能給我們一個輕鬆的旅遊?
            花蓮兩天一夜,遇上的不是委託者,竟然還被在地的孤魂野鬼纏上。
    委託案件三、變態色魔。
            委託者:一名三十二歲的豔麗女人。
            死因:凍死。
            備註:兇嫌為四十三歲中年男人,一副相貌堂堂。
            出沒於鬧區某家知名酒店,通常都是晚間十一點後離開。